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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音樂訓練基金是牟利的團體嗎?


青年音樂訓練基金是一個根據香港《稅務條例》第88條,獲豁免繳稅的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。基金的收入來源是捐款。

 

主席或其他董事接受酬金或薪水嗎?


基金的主席及所有其他董事是志願人士,不收分毫。他們與樂隊外訪,機票及酒店費用全由自己負擔。

 

我可否在課堂以外,聘請基金器樂導師給我私人授課?


如欲聘基金器樂導師給我私人授課,必須得到基金的批准。導師及學生未經基金同意而擅自另一收費模式授課,導師與學生都會被追究。

 

基金以什麼標準決定與團體合作?


基金決定與一個機構合作前,會向該團體了解它的背景及提出合作的目的。如基金認為可與該團體合作,會邀請它簽一份合約,表示該團體認同及遵守基金規矩及運作模式。

 

與基金合作有時限嗎?


一般的合作週期是三年。三年合作以後,基金會與合作團體檢討過往的進度,再檢討是否延續合作關係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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